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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1次主任会议
  • 时间:2018-09-26
  • 信息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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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5日下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志国在县人大机关主任会议室主持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主任会议。

一、会议传达落实了省委书记彭清华、县委书记肖巍批示精神

会议传达学习了省委书记彭清华8月15日在省人大党组《关于专题听取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重点工作情况汇报的报告》上的重要批示和县委书记肖巍的批示。就如何贯彻落实批示精神,会议要求从明年起,专题听取法检两院重点工作情况汇报;法制委、法工委要经常调查了解法检两院专项工作开展情况;适时抓好“两法衔接”、“执行难”等专项审议监督工作。

二、会议听取了法制委专题调研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会议原则上同意县人大法制委专题调研社区矫正工作情况所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意见》,建议按会议提出的要求修改完善后,以法制委名义印发县司法局,抄送分管县领导和相关部门。

三、会议讨论通过《关于提请许可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朱明全采取强制措施的议案》。

会议听取了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刘飞武关于朱明全涉嫌滥伐林木罪的情况介绍,同意以主任会的名义,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提请审议《关于提请许可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朱明全采取强制措施的议案》,并作出决定。

四、会议讨论了《关于实施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决定(草案)》。

会议原则上同意人代工委代拟的《青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决定(草案)》,建议以主任会议名义,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提请批准这个决定(草案)。

五、会议听取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周吉华等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终止代表资格的报告》。

六、会议讨论通过了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相关事宜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人员。

1. 时间:2018年9月28日(星期五),下午2:00—6:00。

2. 地点:县人大机关第一会议室。

3. 参会人员:青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4. 列席人员:各乡镇人大主席、“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会前学习

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已于2018年9月10日下午在机关二会议室组织学习,主讲:刘勇义)。

(三)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

1. 审议任免议案。

2. 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许可对青神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朱明全采取强制措施的议案》。

3. 审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批准《青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决定(草案)》的议案。

4. 听取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周吉华等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终止代表资格的报告》。

5. 听取和审议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所提批评、建议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6. 审查和批准青神县2017年财政决算。

7. 听取和审议青神县2017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8. 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七、会议还讨论通过了《青神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修改稿)》《青神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上下班纪律暨值班管理制度》。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小萍、周志开、丁志福、王盛祥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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