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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22次主任会议
  • 时间:2018-11-28
  • 信息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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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1月26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志国在县人大机关主任会议室主持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主任会议。

一、会议听取了县人大法制委专题调研县法检两院规范性文件制定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县法检两院近三年来制定规范性文件11件,县人大法制委、法工委进行了审查,并召开法律咨询专家会进行了法律方面审查把关,未发现不规范、不合理的内容。

会议要求,县人大法制委、法工委要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监督机制;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内部要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报备、审查工作,做到合法、规范运行。

二、会议听取了法工委专题调研青神县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城乡低保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近年来,县政府高度重视,狠抓政策落实,完善规范了一套有效程序、把好关口、做好监督,建立了低保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有升有降的动态管理机制,提高了城乡低保的精准性。但仍存在一些低保对象死亡、脱贫、领取社保后还在继续享受低保等问题。

会议要求,由法工委按照主任会议提出的意见,对专题调研报告修改完善后送交相关部门,并督促抓好建议的落实。

三、会议听取了城环资工委组织视察调研滨江新区项目建设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县政府高度重视滨江新区项目的实施,目前已基本完成项目红线内集体土地和征地拆迁和货币化安置工作,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回购方案有序推进,但仍存在项目实施融资困难,项目推进滞后等问题。

会议要求,由城环资工委按照主任会议提出意见建议,形成视察意见,以县人大常委会的名义印发县人民政府。

四、会议听取了教工委专题调研汉阳古镇保护性开发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县政府、汉阳镇政府高度重视汉阳古镇的保护性开发,汉阳湖忆村项目建设、火神庙维修、街道风貌改造等项目有序推进,并取得了国家级传统村落、国家级生态镇、四川特色小镇等殊荣,提升了旅游人气。但仍存在部门联动不够、保护开发投资不足等问题,制约了汉阳古镇开发保护进度。

会议要求,由教工委按照主任会议提出的意见,修改完善调研报告,形成建议意见,以主任会议名义印发,并督促抓好落实。

五、会议听取了教工委专题调研青神中学整体搬迁项目实施情况的汇报。

因政策发生变化,条件不成熟,青神中学整体搬迁项目不能实施,并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作说明。

六、会议讨论并研究了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第十七届人大代表郭慧兵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

会议同意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名义,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报告《关于第十七届人大代表郭慧兵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

七、会议讨论并研究了《青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决定(草案)》。

会议同意县人民法院向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提请审议《关于确定青神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议案》;由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青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决定(草案)》。

八、会议讨论并研究了《青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朱明全等辞去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会议同意以主任会议的名义提请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青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朱明全等辞去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九、会议讨论并研究了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相关事宜。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人员。

1. 时间:2018年11月29日(星期四),下午2:00—6:00。

2. 地点:县人大机关第一会议室。

3. 参会人员:青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4. 列席人员:各乡镇人大主席、“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二)会前学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主讲:县监察委员会委员杨军)

(三)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议题

1. 人事任免。

2. 审议通过《青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额数的决定(草案)》。

3. 审议通过《青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朱明全等辞去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

4. 听取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第十七届人大代表郭慧兵代表资格终止的报告》。

5.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脱贫攻坚情况的报告。

6.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青神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7—2025)的议案》。

7. 听取和审议青神县重点工业企业转型升级扩张情况的报告。

8. 听取和审议青神县重点交通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的报告。

9. 听取和审议青神县“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小萍、周志开、丁志福、王盛祥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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