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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1次会议
  • 时间: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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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9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志国主持召开青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小萍、周志开、丁志福、王盛祥参加会议。

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1次会议

在会前学法环节,全体与会人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

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1次会议

会议审查和批准了县政府《关于提请审议调整2017年度部分经济发展目标的议案》;审议通过了关于另行选举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相关事宜、《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另行选举办法(草案)》; 表决通过了《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任免杨长金等职务的议案》,新任命的县人民政府4名局长,在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志福的领誓下进行了宪法宣誓;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周利民同志辞职的决定。

此次县人大常委会会议首次使用电子表决,每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座位上有一台表决器,在自己的座位上就可以完成签到、表决、测评等一系列工作。以前常委会组成人员都是举手表决,在众目睽睽之下选择反对或弃权感到有压力,且计票也需要时间。电子表决器的启用是推进县人大常委会民主建设的重要举措。一方面,表决器的使用更能体现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真实意愿,促进人大常委会集体行使权力更加公平、公正和民主;另一方面,也能够促进监督对象以更加认真、慎重的态度接受人大监督,从而进一步提高人大监督实效。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李忠云、县人民法院院长廖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林坤,县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和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等5个部门负责人,各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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