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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5次会议
  • 时间:2018-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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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9日,青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5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志国主持会议。

在上午的会议上,李志国组织学习了省委书记彭清华在全省地厅级领导干部读书班及省人大党组(扩大)会议上关于在全省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的讲话精神,并结合实际,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提请的人事任免议案,决定免去何为民的青神县农业和畜牧局局长职务、张建明的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决定任命余鹏为青神县农业和畜牧局局长,并进行宪法宣誓。

会议对“一府两院”办理县人大常委会2017年部分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指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以机械产业为主的工业经济发展,持之以恒抓实中小企业发展工作,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会议强调,中小企业的发展对拉动全县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要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围绕宣传、融资、人才、法人治理和服务5个方面工作进一步落实举措,倾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强调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提高市民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城乡道路交通规划,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强化部门协作和联合执法,优化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推进公共交通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安交管队伍建设,依法行政,提升执法公信力。

会议审议通过了《青神县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办法(修改稿)》《青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森林城市建设的决定(草案)》;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当日下午,在县岷江会议中心丽景厅开展了县城秩序专题询问(另行报道)。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小萍、周志开、丁志福、王盛祥和委员共24人出席会议。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忠云、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梁昌秋、县人民法院院长廖敏、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学义,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各委室副主任和涉及议题的相关县级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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