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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9次会议
  • 时间:2019-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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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4日,青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在县人大机关第一会议室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志国主持会议。

青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9次会议

会议通过了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宜,会议决定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将于2019年1月8日—10日在国际竹艺中心召开。会议讨论通过了《青神县人大常委会2019年监督工作计划》,审查和批准了青神县2018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县人民政府2018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听取和审议了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会上,县统计局局长、县审计局局长等青神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干部进行了年终述职测评。每位述职测评对象围绕2018年依法履职情况,执行和落实中央、省、市、县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贯彻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以及办理代表建议和选民意见、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进行了口头述职。随后,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每位述职测评对象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现场测评,并当场公布了测评结果。

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为新任命同志举行了宪法宣誓。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青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调整名单》。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小萍、周志开、丁志福、王盛祥和委员共22人出席会议。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刘卓、县监察委员会主任梁昌秋、县人民法院院长廖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林坤,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各委室副主任和涉及议题的相关县级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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