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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16次会议
  • 时间:2018-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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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5日,青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在县人大机关第一会议室举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志国主持会议。

会上,李志国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并结合实际,提出了贯彻意见。

会议表决通过了《青神县人民法院关于杨皖川等同志任免职的议案》《青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保护中国首家竹林湿地公园的决定(草案)》。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青神县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全县上下紧紧围绕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以稳中求进为总基调,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确保了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发展。下半年,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坚定信心,对标目标找差距、再添举措抓落实,确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应强力推进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激活民间投资,激发经济发展动力;应进一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坚持高质量发展,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应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加快民生事业发展,推进民生项目建设。听取和审议了青神县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上半年,全县财税工作紧紧围绕“保收入、优支出、惠民生、防风险、促改革、强内控”的思路,认真贯彻落实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较好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下半年,相关部门要咬定收入目标,着力推进财税增收;要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要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了青神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青神县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情况的报告。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小萍、周志开、丁志福、王盛祥和委员共23人出席会议。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李忠云、县监察委员会副主任罗姝毅、县人民法院院长廖敏、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林坤,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各委室副主任和涉及议题的相关县级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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