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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报告]关于青神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 时间:2019-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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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神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2019年1月10日在青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青神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 程慧东

各位代表:

青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县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青神县2019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对全县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的基础上,结合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8年,县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十五次全委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县委“135”工作思路,“一带两路、拥江发展、一心一环、多点支撑”发展战略和绿色发展五年行动计划,按照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和财政减收压力,围绕财政保障,全力以赴组织收入。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民生项目、三农投入、重大政策落实得到较好保障。全面深化财政改革,财政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2018年,全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同时,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在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地方财税增收渠道不宽,财政增收难度上升与刚性支出增长矛盾较大;重点项目建设、改善民生等新增支出较多,财政收支平衡和资金保障压力很大;部分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率偏低、预算编制不够科学合理;部分部门和单位预算执行不够规范。对此,必须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关于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县人民政府提出的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贯彻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贯彻了全国财政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了县委决策部署,落实了预算法和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了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节约,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突出保障重点;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升财政管理效能;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预算草案安排统筹兼顾、重点突出,内容完整。2019年预算草案是可行的。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大会批准县人民政府向大会提出的《关于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青神县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为切实做好2019年财政工作,充分发挥财政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作用,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落实好积极财政政策。继续落实好国家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积极支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增强企业发展动力,培植优质税源。进一步加大预算统筹力度,切实打破财政资金分配固化格局,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着力支持三大特色产业转型升级、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等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事要事。

(二)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全面落实预算法各项规定,严格执行经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预算。依法足额征收应征的预算收入,持续发力提高收入质量。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切实规范预算执行。进一步加大财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深入推进预算公开,强化社会监督。严格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规范举借债务,有效防控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三)深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紧紧围绕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完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优化绩效目标设置。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预算安排、专项资金设立调整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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