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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青神县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工作报告
  • 时间:2018-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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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

工作报告(书面)

(在青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青神县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兰大军

各位代表:

闭会期间,县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在县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以对县人民代表大会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和十九大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坚持服务发展、推进法治、依法履职,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取得了良好开局。现将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和2018年工作打算报告如下:

一、2017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关注司法公正,维护公平正义

积极探索创新司法联系工作方式方法,着力深化对司法机关依法履职、公正司法的工作联系,取得了新的成效。一是专题听取了县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情况报告,助力成功创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二是坚持法律至上,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督促县级相关部门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决定》。听取了县人民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的报告;调研了预防和查处职务犯罪情况。从严规范司法行为,要求始终把规范司法行为牢记于心,持续加强规范司法行为的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三是重点关注了法院庭审、案件执行工作,推进审判公开,维护公平正义。

(二)关注依法行政,坚持构建和谐

始终坚持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县作为工作的切入点和落脚点,拟定了“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并提请常委会审议,作出了相应的决议,推进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二是强化执法情况调研,对我县贯彻实施《法律援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三是参与了税收征收管理法、工会法、《眉山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的执法检查。促进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推进了宪法和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实施。四是围绕履职担当,做好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按照《青神县人大常委会拟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暂行办法》的要求,编印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读本360本,建立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题库6套,先后组织了3批次共13名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推进了任命干部对相关法律法规和理论知识的学习运用,增强了任命干部依法办事、依法履职理念。

(三)突出重点问题,强化机制完善

通过调查研究,年初拟定了法制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紧扣社会普遍关注、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调研。一是调研了县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档案工作情况和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组织建设情况。促进农村工作基础的完善和巩固。二是调研了县人民法院上诉案件的审理结果情况和行政案件的受理和审理情况。促进法院在实行员额法官制的司法改革背景下,增加责任意识,提高案件审理质量。从诉讼角度,了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和意见。三是调研了县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工作。推进检察机关增强法律监督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履行检察职责。四是调研了行政许可工作。重点调研了行政许可工作程序、规则的设定及中介机构的介入程序等方面的情况。推进行政许可工作更加透明、有序、规范。

(四)精心组织协调,配合立法调研

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立法协助工作,积极完成上级人大法律、法规征集意见工作。一是配合市人大开展《眉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督促政府部门做好材料的准备、视察点安排等相关工作。组织人员认真研究,征求相关部门的意见,向市人大反馈了修改意见和建议。二是整合力量,统筹开展大气污染治理、水污染治理、文物保护、物业管理四个方面的立法调研。三是认真做好《眉山市城乡规划条例》的宣传贯彻工作,推进条例在实际工作中正确理解并执行。

(五)重视备案工作,完善审查机制

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人大常委会实施监督的重要手段和途径。为规范工作程序,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章可循,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拟定了《青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暂行规定》(草案),提出议案提请了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明确了备案范围、审查程序、备案要求等具体事项,使备案审查工作从内容到程序更具体化、更有操作性和更规范性。

(六)重视群众信访,促进和谐稳定

人大信访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大保持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是了解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也是实施有效监督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年接待群众来访72人次,来信18件,对重要信访问题及时转相关部门处理,协助化解农村土地流转、征地拆迁、城市建设等方面的突出矛盾。

一年来,法制委员会认真履行法定职责,积极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监督工作创新探索作出了应有的努力,取得了新的成绩。但是,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是:工作机制有待健全完善,还需深入探索;联系工作有待强化,形式需要进一步明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待加强。今后,将总结经验、改进不足,在创新中进取,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二、2018年主要工作打算

(一)强化学习,努力提高依法履职能力

加强学习,提高履职能力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础。法制委员会将高度重视自身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对依法治国理论的学习,深化人大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理论知识的学习运用,切实增强法制委员会全体干部的政治意识和履职意识,熟练掌握专门委员会履行职责的工作模式和方法。选聘3名县人大法制委员会咨询专家,组建县人大法制“智囊团”,为人大开展法律监督提供智力支持,进一步提高县人大法制工作质量和水平,与时俱进推进人大法制工作。

(二)注重实效,切实加强专项工作调研

支持法院、检察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强化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体制下的案件责任意识,维护司法公正。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日常工作联系,及时掌握情况,提出意见,提升依法行政水平。重点调研县人民法院审判工作情况、县人民检察院公诉工作情况,切实维护当事人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调研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现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促进县域内诉讼程序的规范、有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调研社区矫正工作,切实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法治化水平,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规范的法治环境。继续推进行政许可工作的进一步公开、透明和规范。

(三)突出规范,切实强化备案审查工作

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按照《青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暂行规定》,严格备案审查程序,规范备案审查行为,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水平。加强督促报备,加大审查工作力度,建立有重点的主动审查工作机制,切实增强审查力度和刚性,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四)围绕中心,积极高效完成交办任务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部署,围绕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工作。完成大会主席团、常委会、主任会议临时交办的议题审议等工作任务。积极协助市人大做好立法调研工作。继续抓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工作,组织好拟任人员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积极参与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各项工作和重大活动,切实增强工作合力,不断提升工作成效。

各位代表,2018年,法制委员会将求真务实、与时俱进,依法履行职责,不断提高工作实效,努力为人大常委会履行职责服好务,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为加快推进幸福美丽青神建设、营造民主、公正、和谐、有序的法治环境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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