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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青神县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 时间:2022-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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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5日,青神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构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积极防控安全生产风险,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整治活动,创新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方法,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会议指出,虽然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树立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尚不牢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尚不彻底,配备安全生产执法队伍尚不充足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要从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深刻领会、准确把握,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红线思维,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进一步压实责任。一是强化压实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深入落实应急管理部门的综合监管责任,加强工作协调、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做好重大隐患排查和风险防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发生。二是强化压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积极发挥县安委会的牵头协调作用,依据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理顺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部门监管关系,整合应急管理信息平台,督促各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形成监管合力,让法律制度真正“落地生根”。三是强化压实地方政府属地监管责任。街道、乡镇要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建立督查督办机制,严格重大隐患挂牌整治,严格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把安全生产责任传导到位、依法治安要求落实到位、严格问责追责执行到位,确保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四是强化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意识,落实安全生产专职人员,配齐专业设备。要严格做到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基础管理、应急救援“四个到位”,形成人人关心安全生产、人人提升安全素质、人人做好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各类项目实施前,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和项目所在政府要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制定安全方案,规范施工流程,确保项目建成后,不影响消防等原有设施的安全、正常使用。

三、进一步加强监管队伍建设。一是提升监管人员履职能力。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提升执法人员履职能力,建立符合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职业要求的激励保障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发执法人员工作热情。二是借力社会化服务做好安全生产监督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发挥专家队伍、专业机构作用,针对性开展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专家排查隐患、部门依法监管、企业落实整改”的工作格局。三是切实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要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以“零容忍”态度严格落实“四个一律”,保持打击非法违法行为高压态势,严防各类安全隐患和事故发生。

以上意见,请县政府认真办理,并于2023年6月底前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县人大常委会。

青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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