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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 时间: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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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监察委员会:

2022年9月27日,青神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监察委员会《关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监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盯民生重点领域,聚焦群众反映强烈问题,认真履行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纪法保障。但还存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监督方式不够多元、监督力量不够充足等问题。为进一步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会议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重要论述,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人民至上的根本立场,持之以恒整治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根本工作导向,坚持“凡是群众反映强烈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坚决纠正”,把执法为民的理念贯穿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巩固“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果,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和领域突出问题,深化专项治理。建立健全监委专责监督、职能部门各负其责、上下联动协同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强对“十四五”规划中惠民富民、乡村振兴、促进共同富裕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监督与整治贯通联动。突出“监督的再监督”职责要求,督促职能部门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推动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有效解决,确保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群众。

三是注重标本兼治。进一步树牢系统观念,坚持“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综合施治、靶向发力,把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把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肃惩处结合起来,从查处个案向解决共性问题拓展,从局部治理向全域治理拓展,从惩治极少数向教育大多数拓展。

四是建设过硬队伍。进一步加强监察队伍建设,把办案经验丰富、能力强、素质高的监察干部充实到整治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工作队伍之中,进一步提升整体工作效能。通过举办培训班、外出交流学习、实战锻炼等形式,持续加强监察干部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升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以上意见请认真研究办理,办理落实的情况在2023年3月前报县人大常委会。

青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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