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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青神县2022年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 时间:2022-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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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9月27日在青神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7日,青神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县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促进工作,加强领导,完善机构,理顺机制,狠抓工作落实,成效明显。会议指出,虽然我县乡村振兴促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乡村振兴工作长效机制还有待完善,粮食生产保障能力不足,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广度深度还待加强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着力完善乡村振兴长效机制。建立完善乡村振兴投入保障机制。县人民政府应当优先保障用于乡村振兴的财政投入,确保投入力度不断增强,总量持续增加;要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弥补县级财力不足短板;要认真研究金融支持乡村振兴政策,不断拓宽乡村振兴资金来源。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治理机制。要强化村(社区)、组干部培训,提升基层干部乡村治理和组织发动群众自觉参与人居环境治理能力;要改进完善人居环境治理考核奖励机制,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在人居环境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将长远目标和年度计划、亮点打造和面上推广有机结合起来,实现可持续发展;要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调动广大群众主动参与人居环境治理。制定完善农村污水治理项目运维机制。县级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各司其职做好项目整改,落实专业人员对设施进行日常维护,调动农户参与设施运维的主动性,发挥好污水处理设施作用。

二、着力提升粮食生产保障能力,打造新时代更高水平的天府粮仓。加快补齐农业尤其是粮食生产短板,着力提升粮食生产保障能力。着力改善水利基础设施,确保10万亩高标准粮油特色示范园区粮油生产旱涝保收。着力改善农村道路基础设施,为农业现代化提供必要道路交通保障。着力高标准农田扩面和原有高标准农田提质改造,提升粮食生产宜机作业水平。着力加大退园还耕力度,为粮食生产提供耕地保障。

三、着力深入宣传,树牢法治意识。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应继续加大乡村振兴促进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通过宣传、示范带动等多种方式不断挖掘乡村文化、留着人才、吸引人才进农村推进乡村振兴,激发广大群众自觉参与乡村治理,真正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

以上意见,请县政府认真办理,并于2023年3月底前将办理情况书面报县人大常委会。

青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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