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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神县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审议意见
  • 时间:2017-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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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青神县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的审议意见

(2017年9月27日青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通过)

青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审计局局长杨长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青神县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县审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服务经济发展主题,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创新审计方式方法,审计工作深入、细致、扎实,审计成效显著,较好地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能。重点审计了2016年度县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部门预算执行、乡镇财政决算、政府投资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专项资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履行情况等六个方面,共完成审计项目98个,决算审核项目17个。2016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我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基本情况。报告中重点披露了地方税收申报不及时,非税收入征缴不及时,预算管理不够规范,乡镇、部门往来款长期挂账,政府性投资项目多计建安工程投资、多计待摊投资等问题。并从强化预算管理,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管;规范收支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盘活存量资金,促进资金统筹安排使用等方面提出了针对性的审计意见。

会议建议:一是积极探索完善新形势下审计监督与问责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功能。县政府和审计部门要进一步推进审计监督的深度和广度,积极稳妥地推进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审计监督、人大监督、干部管理等的联动机制,发挥审计的震慑效应,增强审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驾护航功能。二是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监督力度,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审计机关要严格执行预算法,把审计监督贯穿于预算管理的全过程,不留监督死角。财税部门要认真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规范财经监管,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三是进一步加大对审计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力度,提高整改效果。要高度重视审计成果运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县政府要责成有关部门进行认真、全面整改。建议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审计查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认真做好整改工作,在2017年12月30日前,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处理结果书面报告县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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