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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人民政府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 时间: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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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2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会议认为,县政府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法治政府建设为主线,进一步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着力化解行政争议,有力推动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但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个别县级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视不够,县级部门行政执法行为仍然存在不规范情形,规范性文件制定报备工作还不够规范。

会议就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切实强化依法行政理念,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要不断提高行政班子和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政府各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特别是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与本部门职能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到精准学法,精准执法,牢固树立法治理念,自觉养成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的习惯,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二要不断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严格执行纲要要求,务必遵守法定程序,坚持依法科学决策、依法有序推进相关工作,维护政府公信力。三要认真妥善处理行政相对人的合理合法诉求,减少行政争议。

切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要创新执法手段,将行政执法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贯彻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原则,力求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高度统一。二要持续有力推进“三项制度”和“两法衔接”,完善相关执法保障制度,增加执法必备设备,确保依法行政落到实处。三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强配齐执法力量,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务必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四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切实强化单位法制审查,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要加强部门法制审查机构人员配置,做到专业人干专业事。二要坚持法制审查两级联审,没有经过法制审查或未按审查意见修改的,不得提请县政府常务会审议。三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强化外部智力支持。

切实强化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报备,不断规范法治政

府建设工作。一要严格按照本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的要求,找准相关的制定依据,在充分进行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规范性文件。二要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其不与上位法相抵触。三要将规范性文件在规定期限内报送有关单位备案审查,主动接受有关单位的法律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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