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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关于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 时间:2019-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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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领导,健全管理制度,狠抓工作落实,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同时存在安全意识有待加强、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安全管理措施不到位、校园内外环境还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为此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压紧压实安全监管责任

县、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以及学校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意识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增强“安全重于泰山”的责任担当,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安全管理责任,切实落实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机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安全工作制度、事故责任追究制,强化学校安全监督和管理。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一是各职能部门及学校要继续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制度的学习宣传,不断提高部门、学校负责人及教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二是加强师生和家长安全教育,开设安全教育专题课程,通过专题讲座、安全演练、班队活动、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强化师生和家长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学生自我保护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三是加强对学校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和指导,不断提高管理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业务素质。

三、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和监督

一是教育主管部门要按照“十三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科学设置、布局和调整中小学校、幼儿园,按标准建设校舍和活动场地,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切实解决大班额等问题。二是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安全管理规定,抓好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做到有制度、有登记、有建议、有总结。加强学校安全设备、设施的投入,按要求配备专职保安人员,设置学校卫生室,配备专业校医。三是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履行好安全防范监督管理职责,积极开展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和培训指导,不断提升学校安全管理水平。

四、加强校园内外环境综合治理

一是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大投入,逐步完善学校周边交通警示标识、标牌、减速、限速等配套设施,优化校园周边道路通行线路。二是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在上学、放学等重点时段加强校园周边巡逻执法,防范学校周边出现交通拥堵、流动摊贩占道经营的现象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三是加强对青神中学、县初中、中职校、学道街小学等校园内的教职工宿舍的安全风险防患排查和整治工作,消除安全隐患,为学校营造良好、和谐、安全的教育教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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