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
经县人民法院院长廖敏提名,青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3次会议于2020年3月31日通过,决定免去:
罗 琪同志青神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吴宣肇同志青神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潘诺娜同志青神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
高利斌同志为青神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郑洋洋同志为青神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罗 琪同志为青神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汉阳人民法庭副庭长;
吴宣肇同志为青神县人民法院未成年人与家事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潘诺娜同志为青神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特此通知
青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