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9日青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 31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王军、徐小平、吴云中、段学林提出辞去青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胡仁国提出辞去青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依照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青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1次会议决定:接受王军、徐小平、吴云中、段学林辞去青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和胡仁国辞去青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的的请求,并报青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青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