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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通报
  • 时间:2018-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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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民政府

关于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

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通报

(2018年1月17日在青神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紧紧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提出建议60件。县政府严格按照《青神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在规定的时限内圆满完成了交办任务。办理质量较往年有所提高,代表们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得到了较好落实。

一、基本情况

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及闭会期间,各位人大代表认真履行职责,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了60件建议,涉及基础设施、交通发展、道路安全、生态环境等方面,突出反映了人民群众关心、关注,迫切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办理好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关系到社会发展、民众生计。按照“归口办理”的原则,我们将60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分别交由17个单位牵头主办。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及主办单位与会办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按时办复率100%,代表满意或基本满意率100%,截止12月底,涉及问题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有33件,占建议总数的55%;涉及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B类)有20件,占建议总数的33.33%;因客观原因需以后解决的(C类)有7件,占建议总数的11.67%。

二、工作方法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县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将建议、批评和意见分解后多次征求部门意见并经县政府常务会审议后下发分解文件,于4月28日召开集中交办会。会上,李忠云常务副县长从时间、程序、质量、督查等方面对建议办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承办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并召开专题会议对建议所涉及的问题进行研究,落实了分管领导和承办股室。办理过程中,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县领导多次过问并亲自督办,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高了办理成效,保证了办理质量,确保建议、批评和意见办复工作圆满完成。

(二)完善机制,严格程序。一是明确办理时限。要求各承办单位一周内完成内部交办工作,7月底前完成全部办理答复并收回征询意见表。二是严格办理程序。要求承办单位对承办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进行实地调查研究,认真分析,着重解决问题、改进工作、取得实效,杜绝敷衍塞责、应付了事。涉及2个及以上承办单位的,主办单位及时与会办单位充分协商、密切配合、规范程序,做好交办、承办、审查、答复、检查、总结和档案留存等一系列工作。三是做好办理回复。形成答复意见后,承办单位及时向人大代表沟通,对因受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列入部门工作计划逐步加以解决,确因政策原因或其他原因无法解决的问题,实事求是地向代表作出说明和解释,求得代表的理解。

(三)密切配合,推进有序。在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过程中,交办双方主动加强联系、充分协商、增进共识。大部分单位主要领导亲自调查研究、安排部署,确保办理工作顺利推进。大多数单位做到了在办理前、办理中、办理后与代表见面,与代表深入交换意见、共商措施。主办单位主动联系会办单位,会办单位积极配合主办单位,献计出力,共同推进办理工作。

(四)严格督办,确保实效。充分发挥督查督办作用,做到交办前有明确要求、办理中有督促检查、办复后有跟踪落实。通过电话、会议、现场督办等方式,及时掌握承办部门建议办理动态。对办理过程中遇到困难的承办部门,及时帮助其协调解决问题;对已办理完毕的部门,督促其开展复查,检查办理工作成效,对问题尚未解决或未彻底解决的,认真组织研究,科学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三、办理成效

承办单位在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的过程中,始终坚持求实效、办实事的原则,确保了建议、批评和意见所涉及的问题能够解决的及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列入规划逐步解决,赢得了代表们的充分肯定。

(一)对建议、批评和意见涉及问题能够解决的及时解决(A类)。

陈勇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东农贸市场、城南农贸市场秩序整治的建议》(第8号建议)、祝华斌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占道经营整治的建议》(第10号建议)、林文海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城市占道经营摊点管理的建议》(第12号建议)、朱建荣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完善交通主干道环境治理机制的建议》(第20号建议)。县城管办加大执法力度,坚持每月两次对城东、城南市场周边以街为市占道经营行为开展专项整治,现有城东、城南农贸市场容量严重不足,城北农贸市场正在规划待建,建成后,会有效改善现在市场容量不足问题;对城区违章占道、乱搭乱建行为进行取缔,对中心城区街道乱摆摊点及城东、城南市场周边以街为市占道经营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取缔大西街、南街、建设路、育艺街等地段的违章占道经营摊点;加强临时占道经营的管理,优先安置下岗职工、失地农民,对城区违章占道、乱搭乱建行为进行取缔,今年5月,城管办对外西干道电瓶车占道经营开展了专项整治,查处取缔违章占道经营座商10余家,协调工商、食药等部门对城区夜市噪音、油烟扰民占道经营进行了专项整治,同时加强日常监察管理力度;县交通运输局已安排青神县公路养护管理段派专人清理公路沿线垃圾,清除绿化带中的杂草,并将进一步加强道路沿线环境治理工作,确保道路干净整洁。

(二)对建议、批评和意见涉及问题暂时难以完全解决的努力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B类)。

刘欣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青关路改造的建议》(第6号建议)、徐农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彻底整治华青路惠民助发展》(第14号建议)、刘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对青神县江白路高台段进行全面整治的建议》(第15号建议)、宋明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扩宽罗新路的建议》(第17号建议)、朱明全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青关路黄水函至汉阳段路面升级改造的建议》(第18号建议)、刘学祥等代表提出的《关于白塔寺大桥西段道路延伸至长池村的建议》(第22号建议)。青关路是我县现通往汉阳镇的交通要道,也是产业发展和通往旅游景点的要道,眉乐大道正在紧锣密鼓的推进实施当中,眉乐大道实施建成后,高等级公路既满足汉阳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更加快了汉阳产业与外界的交融,目前正在筹措资金,力争2018年启动建设;青神县公路养护管理段已于5月12日至5月17日组织人员、压路机、挖掘机对华青路破损路面进行了整治,省道S307华青路已列入眉山市重点交通项目,现正准备启动工可编制,县交通运输局正在积极对上争取资金,待资金落实后进行彻底整治;江白路(高台段)目前是通往我县高台乡的主干道之一,也是正在实施建设的岷东大道进场施工的主要交通要道,为了保障在岷东大道工程施工期间所需的材料的及时供应和土石方的运转,江白路的路基、路面在此期间可能会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当下对江白路的全面整治工作并不合时宜,待岷东大道建成通车后,将对江白路进行全面整治,根据需求论证方案组织实施;罗新路已纳入青神县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2016—2030年),同时罗新路拟升级为省道307,目前省厅正在编制全省普通省道提档升级建设推进方案,待正式文件下达,再适时开工建设;青关路是我县现通往汉阳镇的交通要道,也是产业发展和通往旅游景点的要道。黄水凼至汉阳段属于省级风景名胜区中岩寺范围内,按照景区规划要求,禁止在景区修建高等级公路,该路段只能按景区道路标准建设,因此眉乐大道为避开景区,路线走向进行了优化调整,待眉乐大道实施过程中,县交通运输局将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完善道路规划方案,争取与眉乐大道同步实施,互联互通;白塔寺大桥道路连接线已进入城市外环线规划内,正在准备工可编制工作,待S103线(眉乐大道)设计方案确定后,即启动工可编制,届时将把竹林湿地公园大桥连接线包含在外与长池村的连续线。

(三)对建议、批评和意见涉及问题因客观原因确实解决不了的,如实说明情况和原因,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C类)。

邓德军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青龙水库淘淤治理的建议》(第36号建议)、赵永清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罗波乡龙泉村、小溪村特色农旅产业园区农业项目支持力度的建议》(第39号建议)、胡忠文等代表提出的《关于鸿化堰自留灌区管护费用纳入财政统筹解决的建议》(第45号提案)。其中,青龙水库淘淤治理最理想的做法就是放空库容进行清淤,放空库容清淤,投入较大,且会影响水库灌区一至两年的农业供水,将给灌区群众带来较大损失,不利于维护灌区社会稳定,所以目前对青龙水库进行清淤治理,条件还不成熟,下一步,水务局将密切关注上级资金支持水库清淤项目动态和先进的水库清淤办法,一旦时机成熟,积极组织实施;罗波乡龙泉村、小溪村特色农旅产业园区内待硬化的17.5公里的毛坯路、解决生产用水新建提灌站4座和蓄水池5口无项目资金支持;由于我县财力有限,目前暂时不具备将鸿化堰灌区支渠及以下水利设施的管理人员工资、水利设施的维修管护、岁修清淤等经费纳入县财政统筹解决的条件,待我县财政状况好转后,适时将相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予以解决。

四、存在的问题

今年建议办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从整体情况来看,各承办单位认真负责,办理质量和进度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不够,与代表交流沟通不够,影响了建议办理整体效果。二是个别承办单位对于B类事项未提出清晰的工作计划,仍然存在重答复、轻落实的现象;三是部分建议、批评和意见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通过财政投入、争取项目等途径解决,办理周期较长。

五、今后工作举措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建议办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增强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责任感,自觉接受县人大代表和群众监督。二是加强培训。从明年起,在交办会上对相关部门及办理人员进行培训,进一步明确办理流程、时间节点,要求部门强化办理措施,抓住问题的关键环节,提高办理实效。三是强化办理措施,加强部门与代表、主办部门与会办部门的沟通和联系,抓住问题的关键环节,提高办理实效。四是加大对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成效的宣传力度,努力形成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大力支持的良好局面。五是加大督查力度,建立回访机制。对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33件建议、批评和意见,适时开展“回头看”,确保办理成效不反弹。对正在解决或列入规划逐步解决的20件建议、批评和意见,继续抓好追踪督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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