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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世洪等辞职的决定
  • 时间:2022-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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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5日青神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岗位变动,张世洪、赵飞龙、李华英书面提出辞去青神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申请。根据选举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青神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张世洪、赵飞龙、李华英辞去青神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根据选举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赵飞龙的县人大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李华英的县人大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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