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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
  • 时间:2021-08-12
  • 信息来源:青神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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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7月29日青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九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六条关于“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的规定,根据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关于市县乡三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眉山市县(区)、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应在2021年9月依法选出,县(区)、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按照同步的原则进行。结合我县实际,青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决定:青神县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日为2021年9月25日。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2021年10月20日前召开。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2021年11月10日前召开。

青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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