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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吴小萍辞职的决定
  • 时间: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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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26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需要,吴小萍提出辞去青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青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青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3次会议决定:接受吴小萍辞去青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并报青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青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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