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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许可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朱明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决定
  • 时间:2018-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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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8日青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7次会议通过)

根据青神县森林公安局报送的《关于报请许可对人大代表朱明全采取强制措施的请示》(青森公〔2018〕3号),朱明全涉嫌滥伐林木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以及《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青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7次会议决定:许可县森林公安局对青神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朱明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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