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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快森林城市建设的决定
  • 时间:2018-06-05
  • 信息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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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5月29日青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5次会议通过)

为建设森林城市,引领绿色发展,创造宜居宜业的良好生态环境,提升青神形象,增强发展竞争力,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青神实际,作出如下决定。

一、科学制定森林城市建设目标

树立“让森林走进城市,让城市拥抱森林”理念,坚持“城乡统筹,政府主导,生态优先,师法自然,林水相依,乡土树种为主,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原则,以增绿增质增效为基本要求,采取超常举措,扎实开展“绿满青神”行动,加快造林绿化步伐,实现森林资源总量大幅度增加,努力提高森林质量和森林效益,让青神的绿色生态品牌得到充分彰显,绿色生态潜能得到充分释放,绿色生态价值得到充分转化。力争到2019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7.96%,城乡绿化覆盖率达到50%,全面完成市上下达的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各项目标任务。

二、大力实施森林城市建设“九大”工程

扎实推进“绿满青神”行动,加快青神城乡植树造林步伐。一是以岷江流域生态屏障建设项目为重点,大力实施城市森林工程;二是完善乡村人居林建设,大力实施村镇森林工程。三是以岷江、思蒙河等流域和眉青快速通道、锦绣大道等主要通道节点实施通道绿化,打造重要护岸生态林带和绿色生态景观走廊,大力实施通道森林工程。四是以中岩景区、尖山森林公园、竹林湿地等发展森林康养产业,大力实施森林康养工程。五是加强景观林建设,挖掘开发旅游资源,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大力实施森林旅游工程。六是突出椪柑产业和竹编产业特色优势,建设创意体验农业基地;实施经果林生态化管护,构建经果林复合生态系统,大力实施森林产业工程。七是加大中幼林抚育力度和巨桉低产低效林改造,优化林分质量,实施重点林区生态保护,大力实施森林提升工程。八是打造集竹质资源收集与展示、竹林景观欣赏、竹文化体验、竹科普教育等功能于一体的竹文化园,举办特色会节活动和义务植树活动,建立古树名木电子身份数据库,开展古树名木保护,大力实施生态文化工程。九是建立健全森林保障体系,做好森林防火、森林有害生物防控等工作,大力实施森林保障工程。通过大力实施九大工程,不断拓展绿化空间,提升绿化水平,努力建设生态良好、环境优美的森林青神。

三、广泛开展森林城市建设“四大”活动

森林城市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必须调动全民参与的积极性,才能营造森林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一是要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省级森林城市、省市县级森林小镇、县级森林村庄(社区)、县级森林小区、县级森林人家等为载体,扎实开展好六级创建活动。二是做好宣传发动、公众提名、公众投票等工作,提高人民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开展好市树市花市竹民主议定活动。三是宣传创建森林城市的重大意义,加强舆论引导,形成森林城市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氛围。开展“森林进校园”、“森林进机关”、“绿满青神”森林宣教系列活动。四是各部门各单位积极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建设“绿色基地”。党员、青年志愿者、妇女干部带头开展各类示范创建活动,建设“先锋林”“巾帼林”“青年林”,营造“植绿、爱绿、护绿”氛围,开展“我为绿满青神植(捐)棵树”系列活动。

四、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

高度重视森林“三防”(防范森林火灾、防止乱砍滥伐、防治林业有害生物)工作,强化森林防火体系建设,制定和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加强重点林区“六有”(有队伍、有经费、有制度、有预案、有装备、有措施)乡镇建设。进一步完善森林管护责任制,严防乱砍滥伐林木。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预测预报和防治工作,及时扑灭有害生物疫情。

实施森林分类经营,认真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政策,管住管好公益林,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加强古树名木和珍稀树木的保护。继续实施好“天然林资源保护”和“退耕还林(草)”工程,大力发展林区优势特色产业,加快发展林下种植、养殖业和生态旅游业,充分发挥林业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

规范林权流转,建立林权交易平台,有序推进商品林经营。严格执行限额采伐、凭证采伐和天然林商品性禁伐制度。合理利用商品林,严格审批木材经营加工企业。严格实施凭证运输木材制度,加大木材运输监管力度,杜绝非法木材进入市场。

完善执法监管体系,加强全县森林保护和公共绿地管理,建立健全城市绿地管护长效机制。实行最严格的林地保护制度,依法从严审批征占用林地。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和单位(小区)绿化用地面积不得低于相应的规划指标,其配套绿化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实施和验收。城市公共绿地不得出租或用作抵押,不得擅自改变城市公共绿地的用地性质。城市国有土地出让时,其范围内的公园和公共绿地不准出让。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乱征滥占林地、侵占城市公共绿地和破坏绿化设备设施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着力构建森林城市建设大格局

县政府要强化对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和乡镇开展森林城市建设的工作责任、条件保障和绩效考核。县绿化委员会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调县级各部门、园区、企事业单位和乡镇推进森林城市建设工作。县林业主管部门要科学制定森林城市建设各项方案,组织开展好“绿满青神” 行动,加强规划树种和花草配置,指导种植技术和管护措施,形成阶段性成果。县级各部门、园区、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要积极响应森林城市建设要求,扎实开展好各种植树种花种草等绿化活动。广大干部群众要参与到植绿、爱绿、护绿的行动中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把生态从口号变成现实,让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融入日常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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