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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定高台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职数的决定
  • 时间: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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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1日青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

因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根据《四川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第三条“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由5至7人组成,人口特别多的乡镇不超过9人”的规定,结合青神县实际,决定高台镇人大主席团成员的职数为7人。

青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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