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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台镇人大选举日程安排决定
  • 时间: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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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1日青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

根据省、市、县委关于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要求,高台镇人大选举工作从2019年10月22日开始至2020年1月24日前结束。

一、第一阶段工作(10月22日-12月11日)

主要任务:成立选举工作机构,确定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乡镇人大代表名额,划分选区

1.成立选举工作机构

由镇党委会议研究提出镇选举委员会成员名单,于12月11日前将名单上报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按法定程序任命、公告。

2.确定镇人大代表名额

根据统计年报数据,镇选举委员会向县人大常委会上报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后镇人口总数(12月11日前),由县人大常委会根据《选举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重新确定镇人大代表名额。

3.划分选区(12月11日前)

镇选举委员会按照便于选民参加选举、代表联系选民、开展活动、接受监督、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大体相等、每一选区选举1-3名代表的原则划分选举镇人大代表选区。

二、第二阶段工作(12月12日-12月16日)

主要任务:选民登记、代表名额分配、公告选民名单

1.召开选举动员培训会(12月12日—12月13日)

召开镇行政区划调整选举动员培训会,落实镇选举镇人大代表工作任务。

2.选民登记(12月13日-12月16日)

镇选举委员会负责选派并培训登记员。选民登记要及时准确,确保不重、不错、不漏。选民登记以户口为准,以2016年换届选举选民登记为参照,重点做好“三增三减”:增加前一次登记后新满18周岁的(2002年1月6日及以前出生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重新恢复政治权利的、新迁入本选区的;减去死亡的、迁出本选区的、被剥夺政治权力的以及被选举委员会确认无法行使选举权力的精神病患者。

3.代表名额分配(12月16日)

代表名额分配的原则:一是按照中共党员代表不超过65%,非党及民主党派方面代表不低于35%,妇女代表不低于23%的原则分配;二是参照2016年换届选举时代表结构比例安排,保证“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有所上升;知识分子、工人、农民等基层一线代表的比例要有所上升”。

镇选举委员会将镇人大代表名额严格按照结构比例要求分配到各选区,并在12月11日前将选举镇人大代表选区划分、代表名额分配等情况上报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备案。

4.公布选民名单(12月16日)

镇选举委员会核实选民名单后,按照村(社区)选民小组为单位,依法公布选民名单,同时公布选举时间及地点。

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在选民名单公布之日起五日内向镇选举委员会申诉。镇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三日内作出处理决定。申诉人如果对处理意见不服,可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在选举日前作出判决。人民法院的判决为最后判决。

选民名单公告后,及时发放选民证。选民在未投票选举前,要妥善保管好选民证,如果不慎遗失的,经证明可申请补发。

三、第三阶段工作(12月17日-12月29日)

主要任务:提名候选人、组织考察候选人、协商确定正式候选人

1.提名候选人(12月17日-12月18日)

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10人以上联名提名镇人大代表候选人。

选民名单公告后,政党、人民团体联合或单独提名候选人,选民10人以上也可以联名提名候选人。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10人以上联名提名的候选人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政党、人民团体、选民10人以上联名所提的候选人数,均不得超过本选区应选代表名额。推荐候选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推荐者应当向选举委员会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接受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应当向选举委员会如实提供个人身份、简历、工作实绩等基本情况。提供的基本情况不实的,选举委员会应当向选民通报,取消其候选人资格。

2.组织考察候选人(12月19日)

镇党委按照中发〔2016〕3号、8号文件精神,由镇党委负责考察审查初提代表候选人。

3.审定初提代表候选人(12月20日)

镇选举委员会汇总镇人大代表初提候选人名单,报镇选举领导小组审核,经镇党委会议批准后张榜公布。

4.公告初提代表候选人名单(12月21日)

镇选举委员会按选区公告镇人大代表初提代表候选人名单。

5.协商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12月22日-12月28日)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镇人大代表正式候选人人数,应当多于应选代表的1/3至1倍,进行差额选举。提名的代表候选人人数符合差额比例时,都应列入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如果所提出的代表候选人人数超过最高差额比例时,由选举委员会将全部候选人名单交该选区的选民小组反复讨论、协商,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意见难以协调一致时,可进行预选。

6.公告正式代表候选人(12月29日)

镇选举委员会按选区公告镇人大代表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再次公布选举时间和地点。

四、第四阶段工作(12月30日-1月6日)

主要任务:宣传介绍候选人,组织正式候选人与选民见面,筹备选举工作,组织选举

1.宣传介绍正式代表候选人、组织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12月30日-1月5日)

各选区将正式代表候选人的主要经历、德才表现、工作实绩、参政议政能力、本人特点写出书面情况介绍发至选民小组,或利用广播、会议、墙报等方式广泛宣传。镇选举委员会制定镇人大代表正式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工作方案,并组织见面活动。选举日必须停止对正式代表候选人的介绍。

2.制定镇人大代表选举办法(1月4日前)

镇选举委员会参照2016年换届时制定的选举乡镇人大代表选举办法,制定本次选举镇人大代表选举办法。

3.培训大会主持人及选举工作人员(1月4日前)

选举日前两天,镇选举委员会选派并培训大会执行主席,落实村(社区)干部、党员组织选民参选的任务和责任。

4.动员选民参选(12月30日-1月5日)

各选民小组动员选民切实履行好法律赋予的权利与义务,提前统计参会选民和代票选民,对外出务工和老弱病残无法参会的选民,做好委托投票工作,并做好登记,确保每一个选民代票不得超过三人。

5.选举镇人大代表(1月6日)

镇选举委员会在法定选举日当天组织选民参加选举。必须保证选区全体选民过半数参加投票(含委托投票),选举有效。

按照方便选民就地就近的原则设立投票站,农村以村(社区)或村民小组设立投票站。选民比较集中的选区,可以召开选民大会进行选举。召开选民大会进行选举的,应当设立秘密写票处。流动票箱由镇选举委员会统一制作,使用时须有2名以上监票人及1名工作人员负责;在流动票箱投票的选民,由镇选举委员会登记造册,本人在登记册上签名或盖章;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封好投票口并签名。

6.组织再选、另选

如有再选、另选情形,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7.汇总选举结果(1月6日)

将选举镇人大代表选举结果上报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备查。

8.严格代表资格审查、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1月6日镇选举委员会汇总选举结果并确定选举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五、第五阶段工作(1月7日-1月24日)

主要任务: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

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应当于2020年1月24日前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预备会议由原高台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负责召集,原高台乡、河坝子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参加。举行预备会议时,选举主席团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新产生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代表资格并报告。预备会议后,由主席团主持大会,大会依法选举产生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和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

青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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