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4日青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9次会议通过)
青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决定:青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8—10日在国际竹艺中心召开,会期3天。
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查青神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青神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
三、审查和批准青神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四、听取和审查青神县人民政府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书面);
五、听取和审查青神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青神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查青神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审议和票决青神县2019年政府民生实事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