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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神县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涉及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有关事项的决定
  • 时间:2019-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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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2月11日青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四川省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东坡区等6个县(区)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眉府函〔2019〕84号)文件精神,结合青神县实际,现就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涉及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有关事项作如下决定:

一、新设立的高台镇因行政区划变动造成人口较大变动,需重新确定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重新选举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期以2021年新一轮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换届选举时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为准。高台镇现行政区域内原高台乡、河坝子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二、高台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选举结果由镇选举委员会依法确定是否有效,并予以公布。

三、高台镇的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完成后,应当于2020年1月24日前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举行预备会议时,选举主席团和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由新产生的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代表资格并报告。由主席团主持大会,大会依法选举产生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和镇人民政府镇长、副镇长。

四、高台镇人民代表大会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高台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预备会议由原高台乡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负责召集,原高台乡、河坝子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成员参加。

五、西龙镇钟家山村、光辉村行政区域划归青竹街道管辖后,其余行政区域仍归西龙镇管辖。由于人口变动不大,根据选举法第十三条规定,西龙镇不需要重新选举,划出两个村的西龙镇人大代表资格自行终止。西龙镇人民代表大会仍然沿用原镇人民代表大会届次。

六、青城镇、南城镇、黑龙镇撤销镇建制新设立青竹街道,原镇人民代表大会、镇人民政府相应撤销,镇人大代表资格相应终止。为加强街道所辖区域内的人大工作,设立青神县人大常委会青竹街道工作委员会。青竹街道工作委员会作为县人大常委会派驻街道的工作机构,主任、委员由县人大常委会依法任免。青神县人大常委会青竹街道工作委员会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接受青竹街道党工委的领导。

青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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