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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苗辞去县第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请求的决定
  • 时间:2019-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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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9日青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通过)

根据张苗的辞职申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青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6次会议决定,接受张苗辞去青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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