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11日青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实施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的规定,按照眉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东坡区等6个县(区)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批复》(眉府函〔2019〕84号)文件精神,决定成立高台镇选举委员会。高台镇选举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委员7名。任命:
王 军为高台镇选举委员会主任;
王正斌、廖敏丽为高台镇选举委员会副主任;
兰桂容、宋诚、郭庆、侯超、刘志孟、王爱群、万丽为高台镇选举委员会委员。
青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