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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公告
  • 时间:2024-01-03
  • 信息来源:青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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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公告

(第 1 号)

青神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青神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10日至12日在青神召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青神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青神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

三、审查和批准青神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四、听取和审议青神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青神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青神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青神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票决青神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民生实事项目。

八、选举。

九、通过青神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人选。

特此公告

 

青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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