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召开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公告
(第 1 号)
青神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青神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1月10日至12日在青神召开。建议会议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议青神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青神县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
三、审查和批准青神县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四、听取和审议青神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议青神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青神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青神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票决青神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民生实事项目。
八、选举。
九、通过青神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城乡建设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人选。
特此公告
青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