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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1)1号
  • 时间:2021-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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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有关规定,青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定:青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1月31日—2月3日在国际竹文化中心、成都艺术职业大学开元大剧院召开,会期4天。建议会议议程为:

一、听取和审查青神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青神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度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书面);

三、审查和批准青神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

四、审查和批准青神县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

五、审查和批准青神县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六、听取和审查青神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查青神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八、听取和审查青神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九、听取青神县人民政府2020年度民生实事票决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票决青神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民生实事项目;

十、选举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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