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7号
青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青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1月上旬在青神县城区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是:
1. 听取和审查青神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 审查和批准青神县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
3. 审查和批准青神县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4. 听取和审查青神县人民政府2018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书面);
5. 听取和审查青神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6. 听取和审查青神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 听取和审查青神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 审议和票决青神县人民政府2019年民生实事项目;
9. 选举事项。
现予公告。
青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8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