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召开青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县十七届人大代表、各乡镇人大主席团、县级各部门:
经青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于2017年2月23日至24日召开青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2月23日至24日,会期2天。
(一)县人大代表于2017年2月23日上午8:30在成艺会议中心报到并领取大会材料, 9:00正式开会。
(二)列席会议人员和特邀列席会议人员于2017年2月23日上午9:00在成艺会议中心签到,9:40准时参会。
二、会议地点
青神城区,主会场设在成艺会议中心。
三、出席会议人员
青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四、列席会议人员
(一)不是县人大代表的副县级以上领导(由领导所在办公室负责通知);
(二)不是县人大代表的县级部门主要负责人;
(三)不是县人大代表的乡镇长;
(四)县法、检两院不是县人大代表的常务副职领导;
(五)在青的市人大代表(由县人大办负责通知);
(六)担任过正县级实职的离退休干部和历届担任过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的离、退休干部(由县老干局负责通知)。
五、建议会议议程
(一)听取和审查青神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青神县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7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书面);
(三)审查和批准青神县2016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书面);
(四)听取和审查青神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五)听取和审查青神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查青神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乡镇人大主席负责通知本代表小组的代表和本乡(镇)列席人员参会,各部门负责通知本单位、本系统有关人员参会。
(二)请全体代表、列席人员着正装、佩戴代表证(列席证)进入会场,按座次表对号入座。请各乡镇人大主席组织好本乡镇代表统一参会,并做好服务工作。
(三)代表、列席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以书面形成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四)请新闻单位做好会议的宣传报道工作。
青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