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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青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的通知
  • 时间:2017-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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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关于召开青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4次会议的通知

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各乡(镇):

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召开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7年3月31日(星期五),上午9:00—12:00。

二、会议地点

县人大常委会机关一会议室。

三、会议内容

(一)会前学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讲:杨选华)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讲:余世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讲:余世春)

(二)会议议程

1.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2.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3. 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

4. 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5. 审议通过《青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绿色发展五年行动计划的决定》。

6. 审议通过《青神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

四、参会人员

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李志国、吴小萍、周志开、 丁志福、王盛祥、王军、王晓梅、王富民、兰大军、李学文、杨选华、佘成斌、余志宏、宋玲、宋文贤、张柏青、周利民、胡仁国、段学林、祝华斌、徐霞、徐小平、徐碧兰、蒋海清、辜义敏、曾卫忠)。

五、列席人员

(一)不是组成人员的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委室负责人。(上午9:00参会)

(二)各乡(镇)人大主席。(上午9:00参会)

(三)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上午9:50参会)

(四)其他列席单位负责人见附表。(按表列时间参会)

六、邀请县委副书记杨德志同志、县政协副主席王进儒同志到会指导。

七、请县电视台、县新闻中心作好会议宣传报道工作。

青神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

青神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会议日程表

总主持人:李志国

列席单位

主持人

3月31日

上午

9:00

10:00

会前学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讲:杨选华)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讲:余世春)

3.《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讲:余世春

 

李志国

10:00至10:25

(一)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

县卫计局、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县食药监局、县农牧局

吴小萍

10:25至

11:10

(二)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农牧局、县住建局、县经信局、县交通局

丁志福

(三)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农村电网升级改造工程实施情况的报告。

县经信局、县供电公司

11:10至11:30

(四)听取和审议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县档案局、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

王盛祥

11:30至

12:00

(五)审议通过《青神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推进绿色发展五年行动计划的决定》。

(六)审议通过《青神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

 

周志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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