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青神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卢明春主持会议。
常委会组成人员25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前传达学习了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了《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黄丽辞职的决定、关于杨玉刚为青神县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关于接受兰晓东辞职的决定和关于接受曾晓宇、宋亮辞职的决定,听取了青神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审查报告,听取和审议了补选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相关事宜。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县人民政府、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相关领导,各乡镇人大主席,县人大专门委员会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主任委员提名人选、副主任委员,县人大常委会委(室)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副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