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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江林率队莅临青神,检查我县《风景名胜区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志军、县政府副县长宋麒麟陪同。
在座谈会上农业农村委、县级各部门就各自职能职责,对《风景名胜区条例》贯彻落实情况,做了交流发言。
检查组充分肯定了我县在条例的贯彻落实、景区保护管理等方面上作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不错的成效。并就加大景区的开发,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投入力度,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条例创造条件做了工作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