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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神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
  • 时间:2017-08-24
  • 信息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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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的关键时刻,县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8月22日召开“保护生态环境——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暨聘请环境保护监督员会议。会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志福主持。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县政府分管环保副县长,各乡镇人大主席、乡镇长,县工业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国土局、环保局、水务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青神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

会上,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志开对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的总体要求、工作重点、组织保障等作了具体安排部署。要求全县683名县乡人大代表要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环境保护工作部署,主动参与活动,当好环境保护宣传、战斗、监督“三大员”,助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专项行动,抓好审议调研、代表小组、乡镇人大主席团“三大”活动,着力打造青山、碧水、净土、蓝天优美生态环境,推进绿色发展,努力把青神建设成为国家级生态文明示范县。

青神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

会上,副主任王盛祥宣读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聘请段学林等100名环保监督员的通知》,副主任吴小萍向环境保护监督员颁发了聘书和监督员证。环境保护监督员代表青城镇人大主席段学林、黑龙镇高墩村郭志凡、高台乡百家池村程洪明在会上作了表态性发言。

青神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保护生态环境—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

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志国就如何开展好“保护生态环境——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作了重要讲话,并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充分认识“保护生态环境——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的意义。活动的开展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贯彻了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要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当环境保护宣传员、战斗员、监督员,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二是认真学习环保法律法规和市人大常委会“大气、水、农用地”污染防治“三个决定”。县乡人大代表要学懂弄清法律条文,树立法制思维、制度思维、底线思维和创新思维,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做到站位高、督察严,当好参谋、做好监督。三是准确把握“保护生态环境——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总体要求和工作重点。县乡人大代表要紧紧围绕我县绿色发展五年行动计划和生态保护总体部署,当好“三大员”、助力“三大行动”,抓好“三大活动”,并就环境保护监督员的具体职责、发现环保问题如何处理提出了具体要求。四是切实加强对“保护生态环境——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的组织领导。要求县人大常委会活动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各乡镇人大主席团要成立相应活动领导小组,制定方案,落实责任;要抓好活动开展与人大代表履职、与宣传环保法律法规和环保知识、与建立完善常态长效环保监督机制“三个结合”;县人大常委会人代工委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建立健全履职档案,做好留痕管理,作为代表履职的依据。

最后,李志国主任号召县乡人大代表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参与到“保护生态环境——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中去,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关注的环境保护问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建真言、献良策,着力践行“人大代表为人民”的时代要求,履行好监督的各项职责,出色完成活动的各项任务,不断提升履职水平,为推动人大监督工作、打赢我县“碧水蓝天净土”保卫战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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